灌发改投资发〔2016〕60号
关于汤沟镇人民政府金汤路(汤沟酒厂-汤李北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汤沟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金汤路(汤沟酒厂-汤李北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汤路(汤沟酒厂-汤李北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6-320724-48-01-511048。
三、主要建设内容:对金汤路(汤沟酒厂-汤李北路)进行改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98亩,建设道路全长约624米,道路红线宽16米,以及道路排水等市政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13.76万元,资金筹措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法人代表:鹿存梅。
六、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