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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003664R/2016-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该园区已合并) 发文日期: 2016-07-20
文号: 灌农区发〔2016〕1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园区各企业: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固废要及时清运,锅炉燃烧时,不得有黑烟、浓烟、粉尘。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各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经营生产。如有违规、违法,园区…

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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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园区各企业:

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固废要及时清运,锅炉燃烧时,不得有黑烟、浓烟、粉尘。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各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经营生产。如有违规、违法,园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