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牧渔发〔2007〕2号
关于成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督查组的
通 知
各动物防疫检疫所:
为加强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到位,检疫到位,监控到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局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具体承担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朱 军
副组长:杨德远
成 员:孙信仁 徐运芳 田海芹
二、主要任务
监督各动物防疫检疫所工作人员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与服务规范,确保县局政令畅通,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考核办法
各所工作人员在年度工资中拿出1200元用作考核,由各所负责督查。所长、副所长(组长),县局再匹配每人1200元,计2400元,用作考核,由县局负责督查。
四、督查方式
制定《灌南县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细则》(以下简称《督查细则》),采取随机抽样,明察暗访的方式,查看软件,抽测抗体,凡检疫员、防治员、报帐员有违反《督查细则》行为的,被检查人交由各所按规定进行处罚;所长与副所长(组长)按3:7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由县局进行处罚。处罚时由县督查组开具处罚通知单一式四联(督查组、县局、所、被检查人各一联),并由副所长(组长)、被检查人签字认可。
五、纪律要求
督查人员在基层督查工作中,必须秉公办事,不得讲人情、打和牌,或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欢迎举报。全县所有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必须服从督查人员督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辞退、除名。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成立 督查组 机构 通知
抄 报:市农业局 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畜牧兽医站 市兽医卫生监督所 县畜牧兽医站(监督所)
灌南县畜牧渔业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