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责调整
增加的职责
参与其他人民防空性质相近的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已建人防工事开发利用、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四)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以及战时人防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及保障方案。
(五)负责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
(六)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对公民进行防空常识教育和训练。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
(九)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防空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参与其他人民防空性质相近的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2个内部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执行人防经费财务计划、预算和工程决算工作,按要求收缴人防工程四项费用;负责各门类档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负责文书材料的综合及印件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程管理科
负责拟制修订全县防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保障方案,结合战时要求,抓好人防专业队伍的岗位练兵,以保证战时的指挥要求;组织全县三防常识及战时的思想教育、普及基本知识教育和训练;负责检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人防工程的规划、计划;负责建设人防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原有工事的加固改造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技术、年度工程概算、预算、组织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负责指导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已建人防工事的使用功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拓展已建人防工事的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扩大使用面积,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参与其他人民防空性质相近的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