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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11/2008-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08-04-02
文号: 灌公〔2008〕5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公安机关创建目标,根据市局和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党代会…

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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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公安机关创建目标,根据市局和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实现平安灌南,又好又快推进全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
2、建有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
3、居住小区有检查、宣传教育、巡逻等治安和消防安全制度,封闭小区有门位值班。
4、新建住宅安装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
5、老式住宅装有简易防盗装置。
6、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7、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8、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9、群众安全感>85%。
10、公共场所无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1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
12、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13、公共场所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14、交通事故发生率,万车死亡率<8人/万车;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ge;95%,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破案率&ge;70%。
15、道路标志设置符合国家标准,交通秩序管理有序,规范化停车率>80%,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标线施划率>85%,标志设置率>8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0%,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ge;99%。
16、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责任主体,广泛宣传发动3月21日-3月底
总体要求: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对照目标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一)分解任务
对照《灌南县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考核责任状》,认真细化本单位承担的目标,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抓到位、责任有人担。
(二)宣传发动
层层召开会议,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全面打响公安机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攻坚战。在《灌南时讯》开辟专栏,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创建成效。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创建活动(4月1日-5月底)
总体要求:对照《灌南县公安局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考核责任状》,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攻坚克难,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重点抓好八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大城区道路的管理力度,严管重罚,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时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以及行人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习惯性违法现象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和延伸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强化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对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科学合理设置斑马线、隔离栅栏,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加强人性化管理,规范交通秩序。5月10日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完成任务,并落实长效机制。
(二)强力推进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静态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城区规范化停车率达80%以上。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用足、用好各类查处手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行规范城区车辆的停车行为。同时,将对城区公共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排查,对违法挪用、改变用途的,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迅速恢复停车功能,确保社会停车场利用率达95%以上。5月10日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完成任务,并落实长效机制。
(三)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对城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损的问题,对属于原建设单位应该配套建设的而没有按规定建设的,提出意见,报请政府及安监部门责令道路原建设主体落实建设工作;对现有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符合规范或出现破损的,梳理成册,抄告有关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实时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合理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及时修补被损坏的交通标志,施划磨损残缺的交通标线,清洗陈旧的交通隔离设施。5月10日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完成任务,并落实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安乱点整治。加大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治安热点、乱点地区及各类重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要予以严厉打击,及时打掉影响大、危害大的&ldquo;黄赌娼&rdquo;窝点,坚决清除这一社会毒瘤,避免发生被上级直接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5月10日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完成任务,并落实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民警的执法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一些以按摩、美容服务、开办电子游戏为幌子,容留卖淫、以赌为业的,要按法律规定从重从快处罚。
(五)深入推进社会面防控体系建设严密街面巡控,整合社会资源,构筑民警专业巡逻和乡镇、街道、村居队伍巡逻相结合,覆盖全面的街面巡防网络,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推进街面动态监控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预防与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加快推进治安岗亭建设,不断扩充完善其功能,做到&ldquo;监控24小时运转、民警24小时值守&rdquo;推进苏鲁沿线和城区通车路口监控系统建设,所有路口、卡口、查报站、出城出省通车路口图像监控全部安装,筑牢科技防范屏障;进一步推进金融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娱乐场所、重点单位、高速公路及其它案件高发地域监控系统建设,并不断向县城延伸,织密科技防范网络;全面推行重点区域&ldquo;网上巡逻&rdquo;工作模式,着重围绕打击犯罪、阵地控制和服务管理,通过对监控图像、数据信息的动态巡查掌控、综合分析研判,实现对现行犯罪的精确打击、对社会治安的动态驾驭,大力压降各类案件。 
(六)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和保安辅警,建立社区民警和保安辅警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规定具体动作;选树推广一批新典型,充分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探索推行社区警务室等级评定制度,开展等级创建达标活动,努力使我县社区警务室建设有一个新的飞跃。4月底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完成任务,并落实长效机制。
(七)严厉打击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锋芒直指严重暴力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打击有机结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针对春夏季节治安特点,调整斗争部署,因地制宜,重点打击&ldquo;两抢&rdquo;、盗车、入户盗窃、街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流氓滋扰等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大要恶性案件,维护好春夏季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八)集中打击涉毒犯罪。通过加强缉毒协作、强化侦控措施、加大外口管理力度等有效方式,加大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继续深化易涉毒娱乐场所等级化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净化娱乐场所治安环境。深入开展全员大收戒,最大限度的收戒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特别是抓好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确保无吸毒人员流失。狠抓禁种铲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6月1日起)
总体要求:巩固成绩,提升水平,扎实推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1继续抓好整改、巩固、提高,软件建设高水平达标,硬件建设高质量达标。
2改进方法,注重实效,不断创新,迎接并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重抓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县长助理、县局局长茅中余同志任总指挥,政委王洪滨同志任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指挥县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治处,负责面上情况掌握、分析研判、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ldquo;一把手&rdquo;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班子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指标的落实。
(二)重抓督查指导。县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警种条线的创建并加强检查指导。县局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分析研究,会同督察等部门成立督导组,加强督察督导,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下发督察建议书,及时督促整改。
(三)重抓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公安机关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和成效,展示公安机关良好精神风貌;通过发倡议书、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事、树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弘扬公安机关创建工作主旋律,振奋民警精神,塑造良好形象。同时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窗口单位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发布文明标语等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四)重抓整体联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指标、职能相互交叉,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ldquo;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rdquo;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多年来建立的群众基础,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社会各方创建力量,多方联动,共同参与,抓好创建工作。
(五)重抓工作创新。各单位要切实把创建活动与&ldquo;三基&rdquo;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通过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工作亮点和经验,有效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六)重抓奖惩兑现。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消极、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在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失分较大或严重失分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