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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75/2016-0002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6-08-05
文号: 灌水〔2016〕5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水利局关于成立“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各水利站、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灌事[2016]12号《关于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水利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 …

灌南县水利局关于成立“无烟机关”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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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水利局关于成立“无烟机关”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水利站、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灌事[2016]12号《关于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水利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张立贤

副组长:潘朝顺 张海波 

  :各科室、直属单位、水利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同时成立禁烟监督组,由张海波同志兼任监督组组长,高波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巡查,对本系统内办公区域吸烟行为进行督查和劝阻。梁海英同志为局机关办公区域总督查员,具体楼层督查员分工如下:

柴海燕(负责局机关七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孙筱妍(负责局机关六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黄冬玲(负责局机关五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陈海芹(负责局机关四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姜红群(负责局机关三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葛曙亮(负责局机关一、二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禁烟要求,接受全员监督。

2、各楼层督查员为该楼层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发现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或再次吸烟的登记上报督查组组长汇总处理。

3、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禁烟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4、禁烟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即各单位有违规吸烟者,将影响本人及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禁烟承诺书

2.灌南县“无烟机关”创建标准

3.机关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