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水利局关于成立“无烟机关”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水利站、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灌事[2016]12号《关于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水利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贤
副组长:潘朝顺 张海波
成 员:各科室、直属单位、水利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同时成立禁烟监督组,由张海波同志兼任监督组组长,高波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巡查,对本系统内办公区域吸烟行为进行督查和劝阻。梁海英同志为局机关办公区域总督查员,具体楼层督查员分工如下:
柴海燕(负责局机关七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孙筱妍(负责局机关六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黄冬玲(负责局机关五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陈海芹(负责局机关四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姜红群(负责局机关三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葛曙亮(负责局机关一、二楼区域全面禁烟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禁烟要求,接受全员监督。
2、各楼层督查员为该楼层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发现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或再次吸烟的登记上报督查组组长汇总处理。
3、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禁烟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4、禁烟工作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即各单位有违规吸烟者,将影响本人及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禁烟承诺书
2.灌南县“无烟机关”创建标准
3.机关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