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工作的
通 知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及时了解我县工业企业经营、财务状况,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工业企业中选取40个单位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的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被选取的四十个企业(名单附后)每个季度末15日内向财政局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分析。
二、 企业接到通知后要将具体编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职务等报送财政局。
三、 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报、不报,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予以通报。
四、 财政部门将在年终对编报情况进行评比,并设置奖项。
五、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工作评比细则另行制定。
六、 要求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工作。
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灌南县财政局工贸科 邱娟
联系电话:0518-83695223
电子邮箱:gmk311@163.com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企业 财务 信息 统计
抄 送:连云港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