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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6-000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6-09-19
文号: 灌农机发〔2016〕3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扎实做好灌南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农机人[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

灌南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原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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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扎实做好灌南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农机人[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领导,县农机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农机校长任副组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任务为80人。此次培训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机经营与服务主体为目标,以促进农机从业人员职业化为导向,实施精准化、系统化、科学化培训,加速培养和打造一支职业素养和知识技能高、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强的新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为加快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培训对象

参训对象需为农民身份,年龄原则上在18-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以及农机合作社内部的机耕、机收、机插、植保、烘干等农机作业服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即以农机合作社发展为立足点,以农机技术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结合农机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能力等特点进行全程培育。培训班将邀请省、市农机领域专家授课,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和省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规范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维护保养、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深松整地作业、植保、烘干和手机应用技能信息化能力等。

五、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局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培训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强化分类指导,做到“一班一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跟踪指导不少于2次,全程培训不少于15天。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工种/内容

人数

培训教师

1011

灌南县

农机服务经纪人

80

外聘(暂定)

六、资金预算

为保证培训资金使用到位、高效,编制培训资金使用预算表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经费使用主要用途

支出测算

1

教材资料费

150*80=12000

2

讲课费

30000

3

场地、机具租赁费

24000

4

小型仪器设备及工具维修保养费

26000

5

交通补助、跟踪服务、油料费

80*5*80=32000

6

食宿费

60000

7

技能鉴定

160*80=12800

8

宣传、培训教具

15000

9

外出参观、考察租赁车辆费用

30000

10

合计

241800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

接到培训任务后灌南县农机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为具体实施单位,县农机局对培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察。

2、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县财政局、农委、人社局、市鉴定站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3.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县电视台、县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告,召开农机合作组织负责人会议和印刷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培训鉴定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合作社带头人及骨干成员利用农闲时间参加培训。

4、配强师资力量。

灌南县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具有较好的农机化培训基础和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农机培训资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具备承担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有长期担任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教员,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师资库以待遴选,同时我们将聘请本市农机、农业方面的专家和其他专家为本次培训班学员授课。

八、规范组织实施

1.开展培训报名登记。

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摸底,收集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等有关信息,按分配名额遴选学员参加培训,建立《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台账》,指导办理报名手续;在线提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申报表》发放全省统一的培训教材,人手一册;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统一管理,同时建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学员库;培训开班前将学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将学员信息录入“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管理系统”。

2.实行开班公示制度。

通过农机化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培训对象、时间、地点、职业(工种)、联系电话等内容,让农民了解培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台帐登记制度。

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农机带头人培训台账》。培训台帐严格按《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班主任和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保存备查,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4.实行规范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确保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落到实处。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引导学员加强自我管理,保证培训井然有序。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在培训台账签名。

5.实行训考结合制度。

将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培训工作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机结合,引导参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争取做到培训1人,鉴定1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检验培训质量,反映培训成果,提升培训水平。

6.实行定期汇报制度。

指定专人管理、使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申报系统”和“获证奖补管理系统”,及时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每期培训班实施鉴定前将该班培训学员信息录入到奖补系统。培训任务下达后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到省农机局。20161130日前实施结束;定期在部省农机化信息网发布信息,1230日前上报《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台账》、培训总结至省农机化服务站。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913

抄送:省农机局,市农机局,县财政局。

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69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