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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1094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29
文号: 灌政办发〔2016〕3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 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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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6


 

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苏人社发〔201432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二、目标任务

按照覆盖全民、增进公平、城乡统筹、适应流动、优化服务的原则,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部门共享。

(一)全面动态掌握我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整体情况。通过参保登记梳理未参保人员、重复参保人员,实现对单位和个人的精确管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状况实施跟踪服务,为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通过开展参保登记,清理重复、无效信息,实现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委等各部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息动态维护,为促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通过信息数据库为社会保险基金动态分析、预算编制、预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为科学确定社会保险基金长期运行目标提供依据,实现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登记范围

(一)单位登记对象。

本县行政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个人登记对象。

具有本县行政区域户籍人员、持有本县居住证明或长期居住本地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灌南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各乡镇、各园区,县政府办、法院、编办、发改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税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及进展情况通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工作,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跟踪评估及考核各乡镇全民参保工作完成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落实人力、物力、财力,认真组织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的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负责落实设备和人员配置,制作入户调查证件,印制调查表、宣传资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负责做好与县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3.县发改委: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与指导。

4.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登记工作、软件开发及宣传培训等相关费用,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5.县公安局:负责提供登记工作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址(村、社区)等信息,协助人社部门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

6.县卫计委: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新生儿信息数据整理比对和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工作,提供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7.县教育局:与人社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提供各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儿童)信息;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在我县就读、未参加社会保险学生情况,督促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8.县民政局:协助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军家属、社会团体信息整理比对、提供相关人员名册等工作;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批准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信息以及殡葬死亡人员基本信息。

9.县地税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信息。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工商企业和经营单位名册、相关证照、资料等;定期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

11.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数据信息。

12.县编办:负责提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名册信息。

13.县法院:负责协助做好被判刑人员信息数据整理比对,提供被判刑人员名册等信息。

14.各乡镇、各园区: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为今年重点工作项目,统筹安排工作力量,组织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上门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营造全民参保良好氛围;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三)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片实施、整体推进原则,以乡镇、园区为片区,自2016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6年底基本完成;2017年起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实施准备阶段(20164月)

1)成立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通过人社局、公安局、卫计委、民政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教育局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建立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基础信息库,为入户调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持,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尽可能减少入户调查工作量。

3)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业务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4)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知、悬挂横幅,并借助网络、短信、电视字幕、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认识,积极配合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2.入户调查阶段(20165月至9月)

1)对我县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参保登记的宣传和未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参保登记工作。

2)各乡镇根据县人社部门确定的入户调查名单,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要求,组织调查员队伍,以户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对未参保人员、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逐项开展登记核对,保证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采集信息录入数据系统。

3.数据整理阶段(201610月)

县人社局负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整理、汇总、上传,并通过乡镇、村(社区)对缺失、错误信息进行二次完善。

4.考核验收阶段(201611月)

对社会保障大数据库建库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评估。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建立的数据要落实时比对机制和日常跨部门信息互换互通机制。根据前期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三不漏的贯彻情况,对调查对象进行走访、调查、核实、登记、填报、信息采集、信息系统录入、校对、上传。并对数据质量进行跟踪、检查、考核、评估,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5.总结评估阶段(201612月)

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工作进展、信息库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实施效果,解决存在问题,夯实动态管理基础。

6.常态化管理运行、持续性扩面阶段(20171月起)

充分利用入户调查、集中登记数据,科学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制定扩大参保覆盖面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建立登记采集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长效、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协调配合。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县人社局完成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汇总分析后,要及时将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共同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各乡镇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抓好组织实施;要统筹组织和安排工作力量,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配备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县本级及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落实工作经费,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确保信息采集更新全面、准确,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基层宣讲,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登记技能。县人社局要切实组织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业务和信息化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参与登记和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提高入户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情况跟踪,及时开展工作交流,实时通报推进情况,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要认真抽查(核查)上报数据,保证登记信息完整、准确、规范,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五)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分解任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期完成登记输入任务;要落实谁登记、谁比对、谁输入、谁负责制度,对具体工作人员备案登记,严控环节质量,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对今后信息系统应用中发现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相应环节存在严重错误的,将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比对准确无误,变动信息及时更正补录。县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参保登记工作督查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六)严守工作纪律,防止信息外泄。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关于民生的重要工作,记录一生是社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基本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对于《入户调查花名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以及入户调查中采集的信息等,只能用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守工作纪律,防止意外失泄,要把数据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