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县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占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永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颜景硕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洪宝 县法院院长
吴 明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刘志荣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金兵亭 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金融办主任
孙善龙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唐学军 县民政局局长
傅建华 县司法局局长
王晓旻 县审计局局长
汪富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宏波 县法制办副主任
梁中平 县公安局副政委
孟凡之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德明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孙 宇 新安镇镇长
任红剑 堆沟港镇镇长
朱耀汇 田楼镇镇长
吴发亮 三口镇镇长
蒋国荣 百禄镇镇长
祝银伟 新集镇镇长
陈 涛 李集乡乡长
孟卫东 孟兴庄镇镇长
鹿存梅 汤沟镇镇长
王文成 张店镇镇长
邱 军 北陈集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政法委,孙善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