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灌安监〔2016〕 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灌安监〔2016〕 45号)
灌南县现代物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灌河船舶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灌南物流(船舶)产业园管委会 2016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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