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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6-0006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社团管理,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9-05
文号: 灌民发(2016)9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土地学会: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灌南县土地学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封吉昌变更为尹伟东。履行时间从…

关于同意灌南县土地学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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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土地学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灌南县土地学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由封吉昌变更为尹伟东。

履行时间从201692日起算。

特此批复。

          

                             灌南县民政局

                           2016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