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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16/2016-0003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9-05
文号: 灌司发〔2016〕4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司发〔2016〕44号 关于印发《“法润灌南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局机关各科处室(中心)…

关于印发《“法润灌南•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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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司发〔201644

                                                                                                                     

关于印发《“法润灌南·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局机关各科处室(中心):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城市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不断优化城市发展“软环境”,努力使法治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法润灌南·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科处室所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法润灌南·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实施

      方案                                                

 

  灌南县司法局

  2016年9月5

附件

“法润灌南·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厅关于“法润江苏·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和市局关于“法润港城·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市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城市改革发展,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经研究,在全县组织开展“法润灌南·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紧贴城市治理法治需求,紧贴群众生产生活,以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品质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法润灌南·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主题活动,推动法治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市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市民法治道德素养和规则契约意识,让法治成为市民的基本行为准则,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在动员群众、教育群众中的积极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组织和推动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积极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共创美好城市生活”活动,促进城市社区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城市建设管理创造良好基础。一是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并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坚持以宪法法律宣传为核心,着力抓好重点人群普法,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二是组织开展“美好城市 法律相伴 你我共创”倡议推广活动。通过开展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社区现场宣传,面向全县推广“美好城市法律相伴 你我共创”倡议书,协调县电视台、利用公交车播放省统一制作的宣传片,在县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刊登链接倡议书电子签名页面,在县级报刊登活动新闻并链接活动二维码,引导群众参与电子签名;以县为单位集中印刷倡议书推广海报,发放张贴至辖区内每一个村(社区),引导群众现场签名或电子签名;全县至少开展两场“法律进社区”,发动村(社区)群众参与倡议书现场签名。三是积极开展村规民约学习宣传活动。围绕新时期城市文明建设目标,组织开展“晒村规民约”活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选、媒体公示等方式,推选出一批既体现当地传统美德,又彰显现代法治精神的村规民约,并汇编成册,作为公约范本。并面向全体城市居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评议和通报,对评议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户”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从而使之成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分工,依托法治道德讲堂、新市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载体,共同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队、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广泛开展法治道德宣传社区行、法治文艺社区行等活动,着重宣传与市民行为规范、与现代城市文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使法治道德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市民提升法治意识和道德境界。五是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民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活动,认真梳理一批因不守法律法规、不讲道德规范、不重邻里关系等而造成矛盾纠纷或不良后果的典型案例,广泛运用各种载体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道德观念和契约精神。六是组织交通法治文明宣传。针对闯红灯、乱停乱放、争道抢行、跨越隔离栏等不守法、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在12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集中开展交通法治文明宣传活动,协调法宣成员单位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有序通行、礼让斑马线等交通文明行为,大力宣传各类交通陋习带来的危害和法律后果。通过全体中小学生向家庭发放交通文明倡议书,引导市民摒弃交通陋习,增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七是开展新市民法治关爱活动。针对外来人口和农民工等新市民数量较多的小区、工地,加强法律教育和引导,组织在新市民学校、农民工、外来人口集聚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定期开展治安管理、交通文明、进城务工、社会保障、居住落户、纠纷处理等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市民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城市行为习惯。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新市民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在新市民服务场所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在新市民集聚地增设调委会和法律服务站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12348宣传单、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周末值班制度等,帮助新市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顺利融入城市生活,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正能量。(牵头部门:局法宣科)

(二)城市公共法律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法律服务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一是完善城市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八进村”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城市规划调整、扩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等新增居民区,及时增补人民调委会、社区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服务站等服务站点和服务力量,同时对现有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进一步优化升级,规范设置服务标识,整合法律服务内容,绘制法律服务地图,发放法律服务指南,方便市民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低收入群体纳入援助范围,食品药品、教育医疗、消防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事项,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牵头部门:局公律科)。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围绕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服务机构,集中邀请参加开放日体验活动,召开民情恳谈会、发放民意测评表,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教育引导市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全面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县法服中心综合办、公律科、公证处、司法鉴定科、基层科)。三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主动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公律科、基层科)。四是大力推广智慧法务。进一步完善12348平台服务功能,优化产品供给能力,特别是大力推广应用在线服务产品。加大智慧法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力度,推进12348与政务服务网站、本地市民论坛、影响力大的微博微信和APP进行深度嵌入和链接,扩大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强智慧法务宣传推广,通过在线服务品牌推介、走近12348等系列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和应用。(牵头部门:局法援中心、县法服中心综合办)。五是广泛开展企业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县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通过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构建法律服务直通车。针对不同类型行业(企业)编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通过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送法上门,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联合相关部门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小微企业组建法律顾问团,面向社会积极搭建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网上咨询和服务,推介服务产品和优秀律师,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打包式”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局公律科)。六是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加快推进基础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积极吸纳社区群众参与,有效地把居民群众组织起来,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服务,提升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覆盖面。(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三)城市法治文化品质提升行动。按照体现地方特色、体现法治文明、体现城市风格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的品质。一是大力发掘和保护本地传统法治文化。组织对辖区内法治名人、法治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法治经典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并将其作为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本地先贤名人的法治思想和法治言行,大力传播经典作品、格言警句中的法治内涵和道德精神,丰富城市文化的底蕴,提升法治文化的教化功能。二是努力打造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特色文化、民间文化的融合发展,做好基层普法宣传人物和团体的选树培育工作,把法治元素寓于说唱、歌舞、表演等节目中,融入到地方民间曲艺中,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创作一批法治文化产品,努力打造富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促进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实现相互借力,相互促进,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积极优化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借助城市环境的美化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对法治广场、公园、长廊、展馆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优化升级,丰富内容、美化形式,打造特色精品,使之城市环境和风格更好的融合,努力实现“一阵地一品牌”。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四是切实推动法治文化与市民生活融合。注重将法治文化建设有效融入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人群较为集中时段、组织法治文艺队、普法志愿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把法治元素寓于说唱、表演、书画等艺术中,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强化法治文化的熏陶感染作用。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资源的整合,并与本地旅游、教育、文化等资源有机融合,探索将法治文化阵地融入休闲、观光线路等,增强法治文化的寓教于乐功能,积极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局法宣科)

三、活动时间

8月份开始,到12月份底结束。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中心,城市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各相关科处室所要从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服务城市发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作为下半年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处室所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相关科室所要做到协调配合,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相关科处室所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情况收集总结。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落实有关工作任务。要结合城市特色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落实分工、明确责任,确保组织推进有力有序。各单位要在充分整合系统内部资源力量的同时,加强与系统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办公室要围绕活动目标要求和重点部署,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分片指导、跟踪问效。各相关科处室所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条线参与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各科处室的绩效评价。

(四)广泛宣传,扩大声势。要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报道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大张旗鼓地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形成推动活动的强大声势。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

 

                           灌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9月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