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25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09-20
文号: 灌教发〔2016〕5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8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主任由孙家峰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治理内容和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66月—20168

1.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开展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德育教干、安保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9月—2016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教育局安稳办131室陈欣同志。

2.县级复查。县教育局将采取督查组随机抽查和责任督学逐校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账、查设施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灌南县教育局

                              2016920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9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