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连云港市香如食用菌有限公司日产28万包杏鲍菇、双孢菇种植项目
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述由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0925173(政务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22500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日产28万包杏鲍菇、双孢菇种植项目 |
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灌南县现代农业示范区 |
连云港市香如食用菌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杏鲍菇、双孢菇种植车间建设及办公配套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车间面积为156800m2、仓库面积为29720m2、办公及职工生活区面积为8000m2、附属建筑建设面积为15662m2、绿化面积13431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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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特别要加强车辆行驶扬尘和堆场扬尘的管理。施工期合理布局强噪声建筑机械设备,同时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噪声不得扰民,禁止夜间施工。 二、项目产生的锅炉弃水、软水制备清下水外排入项目周边农业灌溉沟渠;冷凝水用作培养基制备过程中拌料用水,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入化粪池,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锅炉废气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的燃煤锅炉废气排放相关标准;厨房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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