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述由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0925173(政务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22500
索 引 号: | 014308962/2016-00242 | 信息分类: |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01 |
文号: | 无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述由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述由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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