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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268 信息分类: 其他,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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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我县2016年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教师材料统计上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 具体对象为: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1986年1月1日前任教),且申报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

关于统计上报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教师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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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我县2016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教师材料统计上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

具体对象为: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1986年1月1日前任教),且申报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男,196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女,196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二级教师(助理讲师)。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由分管职称工作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到逐个排查,要逐人通知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一个不漏地统计上来。

2.每位教师须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工作时间原始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继续教育证书审验页复印件提供网上公共课汇总表打印件)

62011—2015年度考核汇总表。

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和统计,复印件上要有审核人签字和加盖校印。报送时,教师个人材料用订书机简单装订,与统计表顺序一致(统计表在上),于2016年10月13日报局师资科105室,同时将统计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gnzc2015@126.com。

 

附件:统计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