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委发[2011]23号
关于张竹祥等同志的任命决定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县直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张竹祥同志任五队乡小港村村主任助理;
张春林同志任五队乡小塔村村主任助理;
翟忠元同志任五队乡腰庄村村主任助理。
2011年8月16日
主题词:干部 任命 通知
抄 送:县委组织部
五队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