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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09-0006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09-11-18
文号: 灌牧渔发[2007]2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县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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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牧渔发[2007]20号
 
关于印发《全县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
为认真组织好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现根据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全县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全县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2007年9月6日
主题词:畜禽 质量 治理 通知                       
抄 报:县政府 市农业局                                       
抄 送:食安办及有关部门                                               
灌南县畜牧局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全县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进一步推进畜禽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健康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推行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强化养殖过程的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提高检疫覆盖率和检疫质量,生猪产地检疫率95%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100%;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不准出场销售。严格畜牧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大对畜牧投入品购入、使用及兽药休药期的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组织开展以“蛋白精”、“瘦肉精”和“苏丹红”为重点的饲料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兽药GSP试点,提高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兽药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完善使用档案。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推进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
按照《江苏省畜禽健康养殖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牢牢把握规划布局、饲养管理、疫病防治、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组织方式等六个环节。
规划布局。一是选好场址。二是控制规模,生猪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只以上,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以上,种兔存栏200只以上。三是做好场区布局,养殖场整体布局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和动物防疫要求,按功能合理布置办公与生活区、生产区和附属配套区。四是完善生产设施,配备必需的养殖基地设施设备,畜禽舍内的调温、调湿、通风、除尘、光照、饮水、喂料、清污等设施齐全,操作方便、整洁、实用。
饲养管理。重点做好品种选育、改进饲养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
疫病防治。做好消毒灭源、免疫保护、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质量控制。建立畜牧投入品购入与使用台账,实施质量可溯源制度,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饮用水、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供应符合有关质量规范和要求。
环境保护。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的原则,实施减排、沼气发酵、有机肥加工、农牧渔和农牧结合,实现达标排放。
组织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运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全力做好秋冬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开展集中突击免疫行动,确保免疫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秋冬防疫除了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实施强制免疫外,又增加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今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任务繁重。要集中开展突击免疫行动,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考核验收。一要强化秋冬季集中免疫的组织工作。各乡镇迅速成立专业防疫突击队,采取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逐村逐户过堂,沉底到边,不留死角,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构筑扎实免疫屏障。二要强化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工作。目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应供应问题已得到解决,加之猪“高热病”疫情已有所缓解,抓紧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的扫尾工作。三要抓紧抓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按照全省秋冬季免疫工作方案,做好口蹄疫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一免工作,11月上旬完成二免工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完善畜禽免疫档案,建立动物标识及追溯体系。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是保证免疫密度及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建立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的核心是建立动物标识溯源系统。全县进一步加强二维码标识的使用。同时,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按要求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提高基础免疫管理水平。当前重点在全县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开展标识及生产防疫等信息报送工作。
(三)切实加强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全面实行报检制度,做到登门检疫与集中检疫有机结合。检疫员在接到报检后,必须在动物启运前12小时内到场(户、点),按照检疫规范实施临床健康检查,保证检疫密度和检疫质量,确保畜禽安全出栏与调运。
全面规范屠宰检疫,促进生猪定点屠宰有序开展。一是派驻检疫员进定点屠宰场实施集中检疫。根据县屠宰场的工作需要,选择素质高、能力强的检疫员驻场,严格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检疫,先检后宰,有宰必检,确保检疫率达100%。二是加强生猪入场前监管,生猪进场前严格实施查证验物和临床健康检查,确认证物相符和临床健康,方可入场待宰。三是规范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驻场检疫员严格按照检疫规范实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做到检疫程序一个不少,检疫部位一个不漏。四是严格检疫结果处理。对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建立疫情可追溯制度、检疫结果登记制度、违禁药物检测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屠宰场的检疫工作规范有序。
(四)规范畜牧投入品的安全使用
一是做好畜牧投入品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农民规范化养殖技术水平。二是加强对农业投入销售市场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开展投入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打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杜绝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生产基地,对生产基地的投入品使用,通过查进货记录,查使用档案,查现场生产情况等方式,禁止不合格投入品的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四是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抽检频次。按市抽检计划,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市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抽样检测,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给予严厉打击。
三、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2007年9月上、中旬,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全县检查工作。
2、集中检查。2007年9月下旬—11月中旬,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集中检查。一是检查各乡镇落实国家扶持生猪养殖政策和推进健康养殖有关情况。二是检查各乡镇秋冬季防疫进度。三是检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四是对生产、经营、养殖企业进行投入品质量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整改提高。2007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对本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化、规范化。
4、总结验收。2007年12月中、下旬,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
 
 
                    灌南县畜牧渔业局
                   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