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灌南县2009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
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2009年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灌南县2009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 施 方 案
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生物质资源,合理利用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有利于保护环境。为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依法处罚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实现辖区内无秸秆露天焚烧、无乱丢乱弃,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2、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65%,全县秋季秸秆综合利用面积21.31万亩;各乡镇完成稻草覆盖麦田200亩以上的示范点一个。
三、利用形式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主要采取以下五种形式:
(一)基料。食用菌是我县主导产业之一,抓住我县大力发展食用菌的良好契机,把稻秸秆用作基料,经过高温发酵制成菌块,种植平菇、蘑菇、香菇、草菇、木耳等多种食用菌。
(二)肥料。1、粉碎还田:结合冬季土地深耕,将稻草粉碎深耕还田。2、覆盖还田:待三麦和其它越冬作物播种后,用稻草进行覆盖,达到保温、保墒、还田的目的,每亩覆盖草量在150一200公斤。
(三)燃料。1、鼓励农民收集作烧草利用。2、秸秆沼气:将稻草秸秆粉碎后堆沤加接种物发酵,放入户用沼气池,产沼气进行利用。3、热解气化:建有气化站的乡村,利用气化炉将稻草转化为可燃性气体,为农户提供燃料。
(四)材料。利用稻秸秆为原料打草帘作为冬季设施栽培的保暖材料,鼓励农民经济人和合作经济组织收购稻草制作草帘,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
(五)饲料。利用稻秸秆进行揉搓、丝化、氨化、青贮、微贮等方法,将其变为家畜的理想饲料,促进大型食草动物的快速发展。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状,继续实行保证金制度。乡村两级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宣传到农户、督查到田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综合利用和机械化全量还田的重要意义,宣传综合利用好的经验、做法。县农业、农机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乡镇、村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农民群众现场培训,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细化目标责任。各乡镇要把综合利用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组,秸秆还田田块细化到农户,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上一下申报制,即各乡镇根据县目标规划统计上报落实面积及机械配套情况,职能部门审核并报领导小组认定后再下给各乡镇,由乡镇组织实施。建立定期检查与汇报制度。按顺序进度召开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过堂汇报会,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在秸秆还田实施期间,及时组织各乡镇现场观摩会,做到乡乡到、力争村村到,深入推进工作的全面落实;不同包片分区域进行互调互查,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力度。
(四)加大督查考核。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公安、环保、农业、农机等部门,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各乡村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清除焚烧隐患。县环境监察部门要在禁烧期间成立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对照责任状的
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
附件:
灌南县2009年秸秆综合利用面积任务分解表
(秋 季)
序号
|
乡镇
|
秸秆综合利用
|
||
总面积(万亩)
|
利用形式
|
|||
稻草覆盖麦田
|
收 集
|
|||
1
|
新安镇
|
3.38
|
200
|
33600
|
2
|
堆沟港镇
|
0.74
|
200
|
7200
|
3
|
五队乡
|
1.80
|
200
|
17800
|
4
|
田楼乡
|
1.13
|
200
|
11100
|
5
|
长茂镇
|
0.87
|
200
|
8500
|
6
|
北陈集镇
|
1.21
|
200
|
11900
|
7
|
张店镇
|
1.06
|
200
|
10400
|
8
|
汤沟镇
|
0.65
|
200
|
6300
|
9
|
孟兴庄镇
|
1.76
|
200
|
17400
|
10
|
李集乡
|
1.71
|
200
|
16900
|
11
|
三口镇
|
2.02
|
200
|
20000
|
12
|
花园乡
|
1.61
|
200
|
15900
|
13
|
百禄镇
|
1.89
|
200
|
18700
|
14
|
新集乡
|
1.48
|
200
|
14600
|
合 计
|
21.31
|
2800
|
185100
|
注: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专项下达。
主题词:农村 秸秆利用△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