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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6-00041 信息分类: 其他, 监察,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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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总局《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与省局制定的《江苏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灌南县国税局在制定与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同时,采取三项举措…

灌南县国税局采取三项举措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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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总局《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与省局制定的《江苏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灌南县国税局在制定与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同时,采取三项举措推进两个责任清单的落实力度。

一是将两个责任清单按照清单事项作业标准与完成时限,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纳入绩效考核按月进行有序推进。

二是创新转变工作方式,将以往计划工作安排与适时友情提醒相结合,来进行推进两个责任清单的落实。即由职能部门按照清单事项的完成时限与作业标准,制定该事项工作完成时限的《提醒单》,对关联部门与责任人适时进行友情提醒,以提升该项工作的时效性。

三是加强督查与责任追究的力度,来推进两个清单的落实工作。即对通过《提醒函》提醒仍未到位的部门与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