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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6-0017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税务,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6-11-01
文号: 灌地税发〔2016〕2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营改增”文件精神,县局制定了《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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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文

灌地税发〔20162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营改增”文件精神,县局制定了《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2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灌南地税局税政法规科承办            办公室20161114印发

打字:孙利                                      校对:徐开喜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

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3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苏地税发〔201625号)和《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连地税发〔201635)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全县地税机关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营改增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改革效应和导向作用,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服务灌南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加强全县营改增工作的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营改增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全县地税机关营改增工作分工,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快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营改增工作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计划,确保试点纳税人交接等各项任务及时完成;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与县财政部门、国税部门工作协商,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协同推进营改增进程;指导全县地税机关开展营改增工作,切实把各地营改增工作重点、思路和标准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把上下联动贯穿营改增工作始终,实现全县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推进、有序交接和平稳过渡。

三、组织领导

在县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推进营改增各项工作。县局成立以局长王学军为组长,副局长相海涛为副组长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和部署全县地税机关开展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税政法规科,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协调各相关科室业务工作、联系县财政局、县国税局营改增工作,主动落实各部门在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县营改增试点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考核和督促检查,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

县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营改增文件要求,制定完善全县地税机关营改增工作方案、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及各项应急预案。

(二)抓好营改增完成前营业税税源清理工作

全县要深入推进《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灌地税发〔201611号)要求,加强营业税税源清理力度,紧抓营业税组织收入工作。

(三)做好营业税纳税人数据移交工作

根据县国税局提出的数据需求,移交营业税纳税人名单及相关征管信息,积极配合县国税部门做好移交纳税人确认工作。

(四)做好征管衔接和委托代征准备工作

全县要做好国税、地税系统的联调联试。配合国税做好试点纳税人告知事项、定额管理、欠税管理、发票管理等事项的征管衔接,协调落实委托代征工作。

(五)做好营改增宣传工作

全县要利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发布营改增政策和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报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试点纳税人关切,认真处理纳税人诉求,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受益新税制,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改增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省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全县地税机关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营改增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局、国税局的密切合作,定期互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上、下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狠抓工作落实。县地税机关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四)强化风险防范。县地税机关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前考虑各类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全县营改增工作顺利完成。

 

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责任部门

 

1

联合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向县政府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全面推开营改增文件精神

39

县局办公室、税政法规科、规划财务科

 

2

成立县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制定我县营改增工作方案等

325

县局税政法规科

 

3

同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财政厅、省市国地税营改增有关文件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

 

4

持续推进《连云港市灌南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灌地税发〔201611号)要求,加强营业税税源清理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风险监控局、风险应对局、基础税源管理局

 

5

下发需要确认的拟移交纳税人名单

311

县局税政法规科

 

6

核实确认拟移交纳税人名单

314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基础税源管理局

 

7

下发全县地税机关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市局相关方案下发后3日内

县局税政法规科

 

8

联合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发布营改增新闻通稿

省政府相关方案下发后3日内

县局办公室

 

9

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方案计划

县局方案下发后1日内

县局税政科

 

10

与县财政、县国税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营改增事项

县局方案下发后1日内

县局税政科

 

11

参加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全县地税系统营改增动员部署会

420

县局办公室

 

12

联合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发布营改增公告、政策及征管业务衔接方案等

420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13

会同国税部门做好普通发票衔接工作

全程

县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税政法规科

 

14

研究营改增后税款征收的衔接、原纳税人在地税期间的欠税及欠税追征的处理等工作

420

县局规划财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15

协助国税部门做好有关营改增的宣传事项和咨询答复,及时告知纳税人办税事项变更情况

全程

纳服局

 

16

在县地税局网站首页开辟营改增专栏

420

县局税政法规科、纳服局

 

17

向国税部门提供委托代征情况

420

县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税政法规科

 

18

会同县国税局研究试点纳税人告知事项,欠税管理、发票管理等征管衔接问题及营改增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征管问题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规划财务科、纳服局

 

19

做好营改增督查和绩效考核准备工作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风险监控局

 

20

贯彻落实个人转让二手住房增值税代征等工作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规划财务科、纳服局

 

21

协助配合国税部门持续做好试点纳税人确认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基础税源管理局

 

22

协助国税部门做好应用系统和数据准备、做好国税地税系统联调联试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风险监控局

 

23

多渠道收集纳税人需求,及时处理反馈

全程

县局税政法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服局

 

24

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宣传试点成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密切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方向

全程

县局办公室、税政法规科、纳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