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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5-00079 信息分类: 其他, 优抚安置,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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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落实“一折通”发放补贴制度。按政策及时运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的自然增长机制,严格优抚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形式将各项优抚补贴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手中,今年以来累计发放60周岁退役老兵生活补助26.56万元;带病回乡军人及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1762.28万元,…

灌南: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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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实“一折通”发放补贴制度。按政策及时运行优抚对象抚恤定补的自然增长机制,严格优抚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形式将各项优抚补贴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手中,今年以来累计发放60周岁退役老兵生活补助26.56万元;带病回乡军人及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1762.28万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落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免费制度。出台《灌南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本着由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的培训原则,认真开展退役士兵汽驾、计算机、焊工、电子装接工等创业、技能培训。免费为2122014年度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等学历教育,促进退役士兵就业  

  三、落实义务兵优侍金制度。落实好新《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财政安排493.41万元,对2014年度527名城乡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为20名立功受奖现役家庭发放荣誉金,并在2015年春节前将资金全部发放到义务兵家庭。 

  四、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补偿制度。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实行城乡统一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退役士兵创业提供工商、小贷以及其他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帮助退役士兵落实相关政策。于今年年初共安排冬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450.84万元。 

    五、落实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先后出台了《灌南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灌南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保障暂行办法》等制度,实行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对优抚对象实行大病救助制度,让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均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