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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6-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 土地,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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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采取“三强”措施落实省厅要求 ‍最近,灌南县委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过反复讨论,采取“三强”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1月4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侃桢在灌南调研土地管理工作时提出的要求。一是强化耕保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一方面对年初层层…

灌南县采取“三强”措施落实省厅要求(原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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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采取“三强”措施落实省厅要求

 

最近,灌南县委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过反复讨论,采取“三强”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14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侃桢在灌南调研土地管理工作时提出的要求。一是强化耕保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一方面对年初层层签订的“耕保责任状”必须全面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另一方面能不用的地坚决不用,确需用的地必须设法省着用、集中用,做到量体裁衣,数人淘米,9亩能行的,绝不批给10亩,99亩能行的,绝不批给100亩。二是强推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创建工作。县、乡镇政府首先做到依法、规范用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对一切违法用地无论是什么情况什么背景一律按照土地法规严格处置,切实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情抓紧抓好。三是强调责任追究。对所有土地违法行为,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一定要追究有关部门主管、分管、经办、管理人的责任,并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