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所、队、处、室:
根据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决策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县局决定成立灌南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沈加城 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杨新兵 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 员:刘德华 法制科科长
王习祝 治安大队大队长
唐立宏 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旭升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韩 伟 经侦大队教导员
邹 青 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 辉 新安派出所所长
高亚东 桥西派出所所长
宋 军 李集派出所所长
孙 宝 孟兴庄派出所所长
何孝波 汤沟派出所所长
刘 喜 张店派出所所长
韩 伟 北陈集派出所所长
董 宇 三口派出所所长
房正永 新集派出所所长
陆 晓 百禄派出所所长
惠 阳 长茂派出所所长
孙 瑞 五队派出所所长
尚 永 田楼派出所所长
孔繁全 九队派出所指导员
周晓明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汪帮运 堆沟边防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由法制科科长刘德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灌南县公安局
2016年1月8日
灌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