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科发〔2016〕8号
关于开展灌南县专利行政执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和《江苏省2016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促进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县将于近期开展市县联合专利行政执法。请我县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药店、电器卖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相关执法检查的准备。
一、主要检查内容
1.所销售商品是否有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情况;
2.所销售商品是否有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情况;
3.所销售商品是否有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情况;
4.所销售商品是否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情况;
5.所销售商品是否有专利号、专利标记标注方式不规范的情况。
二、检查工作要求与方式
1.各单位对所经销(包括直销、代销、租赁销售)的各类商品进行普查,将标注有专利号、专利标识或者在广告及其宣传材料中宣称为专利技术、专利设计、专利产品的商品统一登记造册,规范填写《专利商品销售登记表》(见附件)。
2.我县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将抽查部分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现场检查其专利商品普查登记造册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核查所售专利商品法律状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和《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规程》的规定,立案查处涉嫌销售假冒专利商品行为,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认真做好专利商品普查登记工作,积极协助我县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共同打造我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经济秩序。
执法检查联系人:张贤慧
联系电话:83968396
附件:专利商品销售登记表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30日
、
附件:
专利商品销售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专利商品名称 |
专利号 |
生产制造单位 |
销售单位(部门、柜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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