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连云港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我局初审后,推荐灌南县电子创业园(连云港硕项湖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灌南县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为市众创空间。现将相关资料呈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申请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汇总表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30日
索 引 号: | 014309308/2016-00017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科技,函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30 |
文号: | 灌科发〔2016〕7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连云港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我局初审后,推荐灌南县电子创业园(连云港硕项湖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灌南县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为市众创空间。现将相关资料呈上,请予审查批准。附件:1、申请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汇总表2、申报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