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局职能,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无证、无照经营及安全生产许可等前置许可过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市场准入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企业前置审批达到法定要求。
三、重点整治内容
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器材、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结合我局职能及分工,应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各分局和登记注册科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登记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前置许可要件依法进行审查,对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或许可的,坚决不予登记。对其他登记要件不符合规定的,也一律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托巡查监管系统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和领域市场主体进行排查,做到无缝监管,逐户核查登记档案,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好安全责任,建立辖区相关市场主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动态监管。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强化部门配合和协作,落实信息抄告、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力度。对应当取得许可而未取得的无证无照行为,要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书面抄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取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分局长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安全生产督查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人,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不留死角,充分调动巡查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动,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职能作用,接受并认真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举报,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分局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