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县安委会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灌南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安全工作的文件,有效预防和规避发生涉及学校师生的安全事故,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县教育局将于11月22日—25日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学校,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危化品安全、安全教育、资料台账、其他相关安全。
二、检查方式
看现场、查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对学生上下学时段进行实地检查、对学校办公、生活、运动等场所进行仔细排查,发现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如果不能短期整改到位的,要求学校做好书面整改方案限期上报教育局安稳办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重点督查消防器材、安保器材、监控设施、运动器材、防护设施等有效使用情况。
2.各认真开展相关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填写好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表(加盖好章印),上报督查组。
4.请检查组组长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的书面汇报材料局安稳办。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各学校(幼儿园)督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2.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学校的综合评估。
附件:1.《校园安全工作督查情况记录表》
2.《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