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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30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科技、教育,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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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异动流程

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异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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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内转学流程:

1、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向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转入学校管理员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和全国统一学籍号,搜索后在学籍系统上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入学校所在县区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取回学籍卡原件交转入学校)。

4、转出学校所在县区管理员审批。

5、把申请表和学籍卡递交到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存档,转学流程完成。

注:省内转学必须在10个工作日完成。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二、跨省转入流程:

1、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向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提供原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开的学籍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准确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2、转入学校在线提交跨省转入申请(学校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目前全国学籍号规则:字母L+18位数字,共19位;贵州省的学籍号是LG J 开头+18位数字,也是19位);

3.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区县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

4. 江苏省学籍系统将转入申请数据发送到教育部(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江苏省学籍系统定期操作一次,不是实时将转入申请发送给教育部),由教育部把转入申请转发给转出省份的学校;

5. 转出学校审核(转出省份学校管理员操作);

6.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转出省份学校主管部门操作);

7. 教育部将转出省份审批的信息转发给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8.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调档申请(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9. 学生电子档案从转出省转到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10. 转入省接收学生电子档案(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三、跨省转出流程:

1、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向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提供原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开的学籍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准确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2、转入学校发启申请(转入省份操作);

3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4、由教育部把转学申请转发给江苏省(全国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5 转出学校审核(江苏省学校管理员登录江苏省学籍系统操作);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部门登录江苏省学籍系统操作);江苏省学籍系统每天自动将转出学校和主管部门能审批的数据发送到教育部(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由教育部把审批数据转发给转入省份的学校;

6、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调档申请(转入省份操作);

7、学生电子档案从转出省转到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8、转入省接收学生电子档案(转入省份操作)

注:跨省转学必须由转入学校发启申请;跨省转入申请江苏省系统定期把数据发送给教育部,再由教育部转发给转出省份,所以跨省转入申请的流程处理时间会比较长。

四、休学复学流程:

1、学生因伤病和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伤病休学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住院材料、连续治疗发票、病历等),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系统中发起申请(休学期限为一年),证明材料复印存档并扫描上传。

2、县区教育局管理员对原始材料审核。(休学流程完成)

3、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复学手续(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复印件学校存档并在系统中发起复学申请。

4、县区教育局管理员对复学申请材料审核。(复学流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