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09〕26号
转发《中共灌南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刘金宝同志学习的决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镇直各支部:
现将《中共灌南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刘金宝同志学习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要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以刘金宝同志为榜样,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本职岗位上干出新业绩,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2009年6月30日
索 引 号: | 014309471/2009-00006 | 信息分类: | 领导分工, 其他,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9-06-30 |
文号: | 新委发〔2009〕26号 | 关 键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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