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林业规划;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和林地、林权管理;
3、指导全县林业法制宣传、行政执法;
4、全县病虫害防治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灌南县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灌南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灌南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警察大队、蚕茧站共计5家。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生态建设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大造林力度,提高“绿”量,注重资源增长。我们已安排人员对明年重点地块进行调查核实,做好绿化规划,尽快出台2016年城乡绿化实施意见,确保新增成片造林5000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5个,完善和更新农田林网3万亩,完成四旁植树200万株。加强湿地保护,实行湿地管理常态化。探索引进杨树雄株,大力培育楝树、泡桐、国槐等乡土树种,逐步改变杨树“一统天下”和杨絮“漫天飞舞”的现象。
2、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潜力
2016年,我县将继续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确保实现林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
3、加大扶持力度,延长林业产业链
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2016年,确保全县新增绿化苗木基地3000亩;帮助现代农业园区的连禾科技、冠台花卉、义金农业科技等花卉企业培育大花蕙兰、蝴蝶兰、凤梨等中高档盆花150万盆。壮大板材加工企业。积极利用板材行情有望升温契机,鼓励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大扶持力度,争取板材加工产值突破30亿,利税增加9000万元,带动农民就业增加1800人。
4、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注重林业资源保护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业局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71.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73.53 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其中:职工工资增长45.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7.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 471.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71.0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7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75.46万元,增长(减少)18%。主要原因是其中:职工工资增长45.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7.82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10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减少5%,公车改革。
(二)支出预算总计471.0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6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福利,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21%。职工工资增加和福利提高。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10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98.23万元,其余是其他工资福利补助。
4.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减少5%,公车改革。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471.0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16万元,占79 %;
上年结转资金100.88万元,占2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71.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0.81万元,占79%;
项目支出100.23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46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其中:职工工资增长45.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7.8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46万元,增长18%。
(一)其中农林水平人员工资支出(213)增长了45.6万元。增长了1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金(208)增长了22.44万元,增长了8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交养老保险和因调资养老保险基数提高,绩效工资也提交养老保险。
(三)住房公积资金(2210201)增加了7.82万元,工资调整基数提高,绩效工资提交住房公积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70.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4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45.6万,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7.8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0.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0.22万元,比2015年减少10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交通费比以前减少了10万。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局机关与森林警察大队原来3辆车,现在只有1辆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招待费,中央的八项规定及省文件规定工作期间不准烟酒招待。
4.林业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本年数基本与上年预算数相等。
5.林业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