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所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领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4、领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所属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负责审批新党员。
6、按照规定范围审理,批准有关党员的处理决定。
7、领导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开展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机关工委本级。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市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全年举办党务干部、预备党员等培训班不少于4期
2、按照材料预审率、手续完备率100%要求,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发展新党员20名。按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关系所属单位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3、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全年牵头组织抽查活动不少于4次,提升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开展机关工会、人武、计划生育、共青团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帮扶到位、民兵训练和征兵工作合格、随访服务达标、加强团干和“五老”队伍建设等。开展学习观摩、调研及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
第二部分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9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28.95 万元,增减少 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96.9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96.95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9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95 万元,增长减少 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支出预算总计 96.9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9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95 万元,减少 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96.9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6.95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96.9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5.95 万元,占 89 %;
项目支出 11 万元,占 11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8.95 万元,减少 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96.9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8.94 万元,减少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_行政运行(2013601)支出 8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4万元,减少 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_ 其他共产党管理事务支出(2013699)支出11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5.9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8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6.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28.94 万元,增长(减少) 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控制三公经费的运行。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5.9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8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5.11 万元,比2015年减少 25.17 万元,降低 83 %。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运行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机关工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同比下降61.24%,下降主要原因领导对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重视,取消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费用,控制招待次数。
2.会议费预算0万元,
3.培训费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0:2016年度县机关工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1:2016年度县机关工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县机关工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