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编办 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定。
2.研究拟定上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
3.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4.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评估上述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和方案;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县乡行政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清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工作。
6.负责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县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的(“三责联审”)工作中机构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12310”机构编制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中央纪委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和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人员进编审核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控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预算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资料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编办本级及下属灌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计 2 家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2、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
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5.控编减编、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6.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行及维护。
7.中文域名注册管理。
第二部分 编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编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74.5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减少 13.09 万元,减少 1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74.5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74.53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74.5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09 万元,减少 1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二)支出预算总计 74.53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9.41 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共服务,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工资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88 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社会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8.53万元,增长362.98%。主要原因是2016年养老金纳入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 4.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6万元,增71.3%。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工资标准提高。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74.5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4.5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74.5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4.53 万元,占 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4.5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3万元,增长39.8 %。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调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74.5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3万元,增长39.8 %。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调资。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行政运行(2010301)。支出 59.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9.65 万元,增长 49.45 %。主要原因是调资等。
2.事业运行(2010350)。支出支出 5.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 万元,增长 13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等。
3.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1099)。支出 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 万元,增长 45.45 %。主要原因是承担县级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 财政归口退休费(20803)。支出 0.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08 万元,增长 80 %。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调资。
2.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支出 7.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65 万元,增长 1108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3. 事业保险补助(2080302)。支出 0.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049 万元,增长 96.08 %。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
4. 医保补助(2080303)。支出 3.1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7 万元,增长 114.38 %。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
5.工伤保险(2080304)。支出 0.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08 万元,增长 80 %。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调资。
6.生育保险补助(2080305)。支出 0.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1 万元,增长 83 %。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调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1.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 4.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6 万元,增长 71.26 %。主要原因为调资及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8.5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4.5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23万元,增长39.8 %。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工资标准提高。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比2015年增加2.57万元,增长30.5 %。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2.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主要是精简招待,降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9 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精简招待。
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编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