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水利局 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监测河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并参与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乡镇供水工作。
4、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掌握历年的旱涝情况,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5、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临河、跨河和河道岸线的利用建设履行审批,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组织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的征收。
7、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
8、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人、财、物的领导与监督,切实执行“建设、管理、经营、开发、服务”的指导方针。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水利局本级及下属灌南县涟中灌区灌溉管理所,灌南县小潮河闸管理所,灌南县河道管理所,灌南县通榆河管理所共计 5 家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2016年,推进灌河治理、小潮河闸拆建、灌北干渠拓浚、海堤达标、第七批小农水重点县、灌北灌区改造、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2、做好规划设计工作,立足顶层设计服务未来发展。在编制全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江苏省灌南县农田水利规划》,沂南地区治涝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3、加强水政水资源管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水事秩序,切实保护我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强化取水、用水和节水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通榆河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大入河排污口管理力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价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征缴任务,着重抓好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
4、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汛前汛后检查,消除险工隐患,加强防汛防旱预案管理。科学调度水源,千方百计保证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5、重抓质量安全工作,服务水利建设发展。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并推广至全年,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质量管理机制,狠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
6、做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和骨干河道确权划界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10.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85.01 万元,(减少) 6.09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10.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10.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0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6.53 万元,(减少) 5.5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8 万元,减少 67.7 %。主要原因是减少投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1310.4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6.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76.53 万元,(减少) 5.5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76.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09 万元,增长 1.7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33.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8.1万元,(减少) 15.53 %。主要原因是减少投入。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10.4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6.45万元,占99.69%;
政府性预算收入4.04万元,占0.3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10.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76.99万元,占59.29%;
项目支出533.5万元,占40.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0.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85.01 万元,(减少) 6.01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1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85.01 万元,(减少) 6.01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
其中: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2080301)支出 9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6.64 万元,增长 99.7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财政对失业保险的补助(2080302)支出 7.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3 万元,增长 90.7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2080303)支出 32.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86 万元,增长 72.5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2080304)支出 2.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1 万元,增长 75.9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5.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财政对生育保险的补助(2080305)支出 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9 万元,增长 73.9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农林水支出(213)
1.水利(21303)_行政运行(2130301)支出 140.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8.58 万元,(减少) 67.3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及调整计划。
2.水利(21303)_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支出 110.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6 万元,增加 6.4 %。主要原因是增加投入。
3.水利(21303)_防汛(2130314)支出 8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08 万元,增加 51.17 %。主要原因是增加投入。
4.水利(21303)_农田水利(2130316)支出 2.8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加 0 %。
5.水利(21303)_水利技术推广(2130316)支出 96.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73 万元,减少 2.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
6.水利(21303)_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130331)支出 40.9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9.81万元,减少 54.9 %。主要原因是减少投入。
7.水利(21303)_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支出 475.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5.19万元,增加 4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投入。
8.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支出 16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6.2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投入。
(三)交通运输支出(214)
1.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1462)-其他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146299)支出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48万元,减少 67.73 %。主要原因是减少投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
1.住房改革支出(22102)_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 55.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5万元,增加 73.12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7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48 万元,减少 67.73 %。主要原因是投入减少。
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通行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通行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 4.04 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利工程维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6.53 万元,减少 5.5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出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7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3.96万元,比2015年减少 40.37 万元,降低 35.3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车辆。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5%;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减少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4.水利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数持平上年预算数。
5.水利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持平上年预算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6: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9: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0: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1:2016年度水利局及直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