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内外有关事务。负责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重要文件,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件的核发、收转和管理;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车辆管理和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和提案的办理,负责上级机关、局党委、局长批办事项的督查、催办;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做好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并协调各科室做好下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史料编撰和社团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报刊通联工作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就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组织起草本县教育规范性文件。
二、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青少年科普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初中、小学招生,指导、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人事科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奖惩;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认定初中及其以下学校的教师资格;综合管理教师培训基地的教育教学;负责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奖惩、保险福利等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办下属单位教职工出国政审报批手续。负责下属单位干部管理和培训;负责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中层干部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全县的教育统计;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校舍维修建设和校园绿化管理,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提出由县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的安排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省县下达的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标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监督、管理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教育单位财务预决算;编制、审核局和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负责编制下属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局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校办产业、公费医疗管理工作和住房改革工作。
五、审计室
负责对本系统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教育内部审计。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各项教育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工程和大型设备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的审核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协助对民办、民营学校的办学经费进行审计;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六、监察室
负责全县学校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违纪违规的查处及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学校党建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负责局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七、督导室
对本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全县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以及全县“两基”的巩固和提高、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和专项检查;对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进行综合评估;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依法治校”的规划与实施工作,协助推进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承办重大的教育行政执法案件,组织、协调本系统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对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教育工会
负责上级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教育工会和教代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九、安保办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校产校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督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卫生防疫、体质调研和传染病防治监测工作。
十、教研室
负责开展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和全县教材建设工作;从全县教学实际出发,研究课程结构、教学过程、教学评价、教学业务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组织全县的教材试验和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组织教研员和广大教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制定全县的教学常规制度并督促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对全县的教学考试命题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过程性教学质量检测和统一测试进行组织、评价;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灌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电教中心
负责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和电化教育理论的研究活动;对国家、省、县级现代教育示范、实验学校实施管理;负责学校电教器材建设;对学校电教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的收取使用实施管理;对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负责现代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和教育门户网站的建设及管理;负责下属单位教学仪器设备、校具的配置,
十二、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中考、高考;负责组织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考试;做好各类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职社办
综合管理全县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模式改革;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和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协助和指导职业学校师资培训;负责全县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中的招生、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验印;指导德育、技能训练和就业与创业教育;负责全县各类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的审批、年检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和提高;负责职业、成人教育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事宜;负责职教学会、成教协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勤工俭学办公室
研究制订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教育县场体系,促进教育产业的形成;监督检查勤工俭学收益,按规定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全县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县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