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编办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定。
2.研究拟定上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
3.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4.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评估上述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和方案;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县乡行政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清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工作。
6.负责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县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的(“三责联审”)工作中机构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12310”机构编制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中央纪委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和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人员进编审核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控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预算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资料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编办本级及下属灌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计 2 家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改革创新,狠抓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四项改革任务,全面优化体制机制建设
(一)全力推进具有灌南特色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民生
1.编制出台“1+7”权力清单。
2.优化投资审批流程。
3.构建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一是落实“三集中四到位”。二是健全审批服务体系。三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让机构运转更为高效
1.优化调整部门组织机构。
2.整合全县不动产登记职责。
(三)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发展新路子,以改革创新增添活力
1.开展全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试评价工作。
2.创新县第一人民医院改革发展模式。
3.开展卫生技术与妇幼保健机构改革。
(四)积极开展堆沟港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乡镇经济发展助力
二、坚持科学发展,狠抓规范管理,积极落实“两项管理”工作,大力提升编制工作效能
(一)机构编制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控编减编任务。(1)强化制度建设。(2)严格编制总量控制。(3)严控财政供养人员。(4)拓展政策性安置人员渠道。
2、加强行政机构管理。
3、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4、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5.推行编制人社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6.强化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二)开展县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编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编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编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 87.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5 万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1.财政拨款收入 87.62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5 万元,增长 45.3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2.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87.6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9.05 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87 万元,增长22.9 %。主要原因是增加中文域名续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57 万元,增长 651.3 %。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缴纳养老金。
3. 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 1.91 万元,增长 88.4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收入合计 87.6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7.62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本年支出合计 87.6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62 万元,占 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87.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5 万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1、调资;2、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编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87.6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5 万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只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 行政运行(2010301)。年初预算为 32.98万元,支出决算为 6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新增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年初预算为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9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3)。年初预算为 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 %。原因是调资及人员增加。
3.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年初预算为 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0 %。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调资。
4.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0501)。年初预算为 4.5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 %。原因为调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1.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 2.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3 %。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6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7.7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9.8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5 万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编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6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7.7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9.8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编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0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8 %;公务接待费支出 2.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2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4年同比增长2.02%,主要是省内对外学习交流次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0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市领导调研、检查工作;及地区交流学习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0 批次,485 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领导检查工作、调研、地区间学习、考察、交流等接待。
编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编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办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9.89 万元,比2014年减少 2 万元,降低 0.07 %。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