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林业规划;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和林地、林权管理;
4、指导全县林业法制宣传、行政执法;
5、全县病虫害防治和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灌南县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灌南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灌南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警察大队、蚕茧站共计5家。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生态建设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大造林力度,提高“绿”量,注重资源增长。我们已安排人员对明年重点地块进行调查核实,做好绿化规划,尽快出台2016年城乡绿化实施意见,确保新增成片造林5000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5个,完善和更新农田林网3万亩,完成四旁植树200万株。加强湿地保护,实行湿地管理常态化。探索引进杨树雄株,大力培育楝树、泡桐、国槐等乡土树种,逐步改变杨树“一统天下”和杨絮“漫天飞舞”的现象。
2、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潜力
2016年,我县将继续深入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确保实现林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
3、加大扶持力度,延长林业产业链
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2016年,确保全县新增绿化苗木基地3000亩;帮助现代农业园区的连禾科技、冠台花卉、义金农业科技等花卉企业培育大花蕙兰、蝴蝶兰、凤梨等中高档盆花150万盆。壮大板材加工企业。积极利用板材行情有望升温契机,鼓励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大扶持力度,争取板材加工产值突破30亿,利税增加9000万元,带动农民就业增加1800人。
4、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注重林业资源保护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业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1241.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591.82万元,增长9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增长了43.52,社会保障增加了30.04,住房补助增加了7.36,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其中:飞机防治148.98万元,政府债务210万元(亚新钢铁、南互通、新港大道绿化工程款210)、沿海防护林工程比上年增加151.92万元 。
(一)收入总计1241.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1.21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591.8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241.2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80.92万元,增长26 %。主要原因是主要包括工资增长了43.52,社会保障增加了30.04,住房补助增加了7.3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24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41.21万元,占 92%;事业收入100 万元,占 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24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1万元,占32%;项目支出843.7万元,占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41.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91.8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增长了43.52,社会保障增加了30.04,住房补助增加了7.36,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其中:飞机防治148.98万元,政府债务210万元(亚新钢铁、南互通、新港大道绿化工程款210)、沿海防护林工程比上年增加151.92万元 。 。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林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24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 591.8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
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一)一般公共服务(208)
1.年初预算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7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公务员交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221)
1.年初预算为16.8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三)农林水支出(213)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技术推广等项目410.90万元没纳入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212)
征地和拆迁补偿100万元没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51万元,其中:
(一) 人员经费331.62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林业局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41.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1.8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增长了43.52,社会保障增加了30.04,住房补助增加了7.36,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其中:飞机防治148.98万元,政府债务210万元(亚新钢铁、南互通、新港大道绿化工程款210)、沿海防护林工程比上年增加151.92万元 。林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7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80.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10.9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公务接待费支出9.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白蛾防治飞机防治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下乡栽树造成造、病虫害防治、森林抚育,湿地巡逻。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6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飞机防治工作餐和住宿费用。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国家、省、市项目验收组项目验收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全年接待48批次,累计接待1300人次。
4.林业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1500人次。主要为召开春季造林工作会议、美国白蛾防治会议,夏季苗木管理会议、病虫害调查会议、春季造林核查会议、秋季宜林地调查及秋及绿化会议。
5.林业局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增多。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6 个,组织培训2000人次。主要为培训病虫害防治,苗圃地经营及管理,新形势下树种的选择及培育。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林业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决算 10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0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_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100万元,主要是用于苗木补偿。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9万元比2014年增加3.06万元,增长(降低)13%。主要原因是:机关添置三台电脑及飞机买了四台GPS。
(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美国白蛾防治飞机防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1:2015年度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5年林业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