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单位)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实施连云港港“一体两翼”战略规划和全县港口经济战略部署,编制灌南县港口尤其是灌河港口群的开发、建设总体战略规划。
2.承担“以港兴业”战略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对全县港口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我县灌河口万吨级港口群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3.组织港口重大建设项目调研、论证,挖掘、开发港区现有潜能,建立、储备极有价值的港口建设资料库。
4.负责对港口及其控制地区的各类功能用地进行统筹安排与管理,合理调整,正确定位港区的各种功能。
5.组织制订、实施港口产业政策和行业措施。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县情,制定有关港口开发,建设、管理规定草案,对港口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项目,负责港口建设项目的管理。
7.划定港区内危险作业泊位、库场和区域,并实施监督。
8.负责国内外船舶进出港口的有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港口重大涉外活动等工作。
9.加强港口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负责灌南县域港口与国内外港口的合作、技术交流。
10.负责推进港口科技应用工作,提高港口集疏运、储管能力和运行效率。
11.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物资的港口运输。
12.负责港口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思想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启动内河港口总体规划。
近年来,随着盐河航道整治、灌河口拦门沙整治工程的实施完成,我县的水运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同时随着灌河临港产业园,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江苏省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逐步开发建设和企业不断落户,我县境内的物资水运需求不断增加。但目前我县境内的港口码头仍以小码头为主,呈现出一定的小、散、乱现象,未来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大型公用作业区支撑。启动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编制,有利于内河港口规模化的开发建设。2014年上半年我局已委托省交规院开展规划编制的相关研究工作,8月中旬省交规院对我县内河港口规划范围内水陆域详细踏勘调研。今年5月完成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二)开展非法小码头清理和未批先建专项整治活动。
我县非法小码头一直存在,触及矛盾深、管理难度大,我局采取多种措施逐步规范码头管理。一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县非法小码头逐一排查,确保家家有档案、户户有照片,目前已做到一户一档。二是成立专门执法队伍。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立全县非法码头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对我县境内非法码头进行清理整治。全县交通、水利、港口、海事、城管等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共计依法查处12处非法小码头,有力的保护了我县港口岸线资源。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日常岸线巡查工作,保持巡查力度,及时遏制了各类非法、违法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有效的维护了港口建设和经营秩序。
今年,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港口局关于港口未批先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局结合我县港口实际情况,在前一阶段整改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排查摸底,5月份开始重点对灌河沿线5个项目进行未批先建申报及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按照计划节点有序推进。
(三)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是港口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在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强化对港口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专人对港口经营企业、码头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将日常安全工作与全县非法码头清理整治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港口生产经营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港口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违章行为。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159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1513.12万元,增长1945.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一)收入总计1590.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590.9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12万元,增长1945.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二)支出总计1590.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90.9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3.12万元,增长1945.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590.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90.9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5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万元,占6.02%;项目支出1495.12万元,占93.97%;结转下年资金0.95万元,占比0.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13.12万元,增长1945.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港口建设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1590.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3.12 万元,增长1945.38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27万元,支出决算为 159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安港区工程款,其中: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
年初预算为5.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5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保等保险的增加。
(二)交通运输支出(214)
年初预算为8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94.9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建设支出的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
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5.7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50.8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港口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513.12万元,增长(减少)1945.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1490.95万元,机关服务中基本人员支出收入增加22.17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0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收入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50.85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灌南县港口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8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4.35 %;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4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0.8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0.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9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加强码头违法管理以及部分车辆老化修理增多。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48 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视察、港口码头业务交流等方面接待,2015年全年接待12批次,累计接待80人次。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54 万元,完成预算的54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未安排培训费。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 个,组织培训 4 人次。主要为培训港口规划以及港口运行相关业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85 万元,比2014年增加4.81 万元,增长 0.2 %。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等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7:2015年度灌南县港口局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10:2015年度灌南县港口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11:2015年度灌南县港口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5年度灌南县港口局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