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房产处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和实施全县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
4、审查、核发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审核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5、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
6、承担房屋交易、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抵押、典当管理。
7、承担住房置业担保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8、承担全县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技术、新产品。
9、负责住房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
10、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11、审核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负责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指导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活动。
12、管理物业维修资金,并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的审核使用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提出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房产处。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住房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民生工程。截至2015年12月,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基本建成任务全部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130套公共租赁住房落实在新城华府项目,通过县政府回购方式筹集房源,已开工建设。基本建成50套公共租赁住房落实在堆沟邻里中心6号楼,已完成主体工程。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6户已经发放到位。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90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在镇西新苑三期小高层,29号楼22套完成标一层、30号楼68套完成基础工程;基本建成80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在镇西新苑二期11、12、14、15号,目前房屋建筑部分已全部完成。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100套限价商品房落实在镇西新苑三期高层,19号楼68套正在桩基施工、25号楼32套完成桩基工程;基本建成100套限价商品房落实在堆沟邻里中心1、5号楼,目前主体已经封顶。
(二)房屋安全管理及鉴定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危旧房屋排查治理工作,我县从1月份对全县又一次危房排查,共对10087幢房屋进行了安全排查,排查面积达314.24万平方米。2015年,我县完成危旧房治理2.33万平方米,投入解危资金372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44%。其中鉴定疑似危房和疑似严重损坏房屋6幢,面积0.76万平方米。全年治理解危拆除79幢,面积1.1079万平方米;加固90幢,面积1.175万平方米;封存撤离5幢,面积0.05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出具农村危房改造意见书2116份,面积约10.58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扶贫草危房鉴定34户,面积约0.25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居住安全。
(三)白蚁防治
严格规范白蚁防治行为,扎实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以及居民建筑白蚁灭治工作,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技术全部落实执行GT32/TJ115-2011标准,规范施工操作程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白蚁防治工程合格率100%。全年签订白蚁防治合同62份,共为26个小区、14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完成白蚁防治面积127.4万平方米,实现经济收入230万元。
(四)物业管理及老旧小区改造
县住建部门对富康小区、市政公司家属区、物资公司家属区、棉织厂家属区共4个老旧小区13.6万平方米进行改造,共涉及22栋居民楼,惠及业主634户,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路灯安装、墙体刷新、道路维修、下水道疏通、绿化补植、垃圾清运等,计划投资约80万元。目前,路灯安装、下水道疏通、墙体刷新、道路维修、绿化补植全部完成。由于大部分老旧小区没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老旧小区改造的后续管理十分重要。为防止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再次反弹,我们还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措施,对于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管理,为广大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对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议纳入社区管理或推行居民自管模式。
第二部分 房产处2015年度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房产处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5年度收入、支出769.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130.15万元,增加20.3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四金”缴纳。
(一)收入总计769.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20.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四金”缴纳。
(二)支出总计769.29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341.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9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四金”缴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本年收入合计76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2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本年支出合计7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8万元,占 91%。项目支出68.41万元,占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9.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0.15万元,增加20.3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四金”缴纳,老旧小区改造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房产处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6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15万元,增加20.3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四金”缴纳,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
(一)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
1.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年初预算为 341.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210399)年初预算为 4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6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房产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8万元,项目支出6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5万元,增加2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四金”缴纳,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0.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6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房产处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2.97%;公务接待费支出 4.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1.9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油费、维修。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6 辆。
3.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接待省市县检查考核食宿、单位职工加班用餐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12批次, 89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县检查考核食宿、单位职工加班用餐等。
房产处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5 个,参加会议 46人次。主要是白蚁防治会议、老旧小区改造会议。
房产处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 9 人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培训,全县物业管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9万元,比2014年增加41.15万元,增加32.6%。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增加一部电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4: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7: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8: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表9: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10: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11:2015年度灌南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5灌南县房地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