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大办 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办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共计 1 家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顺利召开县人代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
2、有序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接待事务、后勤保障、机关保卫工作。
第二部分 县人大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人大办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 626.2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 188.75 万元,增长 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 626.2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26.24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88.75 万元,增长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二)支出总计 626.2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26.24 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支出,维持机关日常运行,人大代表相关活动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88.75 万元,增长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本年收入合计626.2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24 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本年支出合计626.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6.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8.75万元,增长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县人大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62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75 万元,增长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县人大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61.65 万元,支出决算为626.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人大事务(20101)_行政运行(2010101)。年初预算为19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4.7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2.人大事务(20101)_人大会议(2010104)支出 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3.人大事务(20101)_代表工作(2010108)支出 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支出58.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支出160.47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213)_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县沂河淌土地整理工作办公及设计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_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23.47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2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8.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63.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县人大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26.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75 万元,增长43.14 %。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县人大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65万元,支出决算为62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6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指示精神,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增多,人大办机关新增加十余名工作人员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62.5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63.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9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3.61 %;公务接待费支出 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6.39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4年同比增长34.42%,增长主要原因2015年人代会标准有所提高,来客接待人数增加,领导外出调研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3.9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3.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6.5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行。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6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00 批次,5168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和市、县、乡镇等视察调研。
县人大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3.3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1.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代会标准有所提高。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2 个,参加会议 1000 人次。主要为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
县人大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关新进人员学习培训增多。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6 个,组织培训 50 人次。主要为培训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3.73 万元,比2014年增加 0.83 万元,增长 0.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1:2015年度县人大办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5年度县人大办“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