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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16/2016-00054 信息分类: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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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县…

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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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和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的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承办全县重大法律援助案件,负责解答咨询“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港澳台)法律事务。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申报工作。

10.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1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司法局本级及下共计 1 家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培育宪法意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1)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强化普法平台建设。

3)加强重点普法工作。

4)着力健全多元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2、加强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快速发展

1)不断推进和规范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规范,以及产品的开发应用工作。

3)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3、加强衔接沟通,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多元发展

(1)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3)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质量。

4、规范监管行为,推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1)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推进无缝隙监督管理。

2)继续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

3)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特殊人群帮教工作。

4)强化教育矫正工作。

5、夯实实战基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

1)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

2)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3)进一步加强实战化机关建设。

4)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5)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6)进一步加强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  1046.1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  3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1046.1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046.14   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  3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  1046.14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046.1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  3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 1046.1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46.14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 1046.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2.66  万元,占 86.3  %;项目支出  143.48  万元,占 13.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046.1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1046.1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3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91.73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

(二)公共安全(204

1.司法(20406_行政运行(2040601)。年初预算为  653.22万元,支出决算为 82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司法(20406_一般事务管理(2040602)。年初预算为 87.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司法(20406_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年初预算为 8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4.司法(20406_普法宣传(2040605)。年初预算为  2万元,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5.司法(20406_法律援助(2040607)。年初预算为  42.3万元,支出决算为 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援助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02.6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87.4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15.1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46.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45 万元,增长 33.3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与项目经费的增加。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91.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6.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02.6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87.4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15.1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灌南县司法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1.2  %;公务接待费支出       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8.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6.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运行与维修。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9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0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及周边地区来灌观摩交流等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8  批次,   300余人次。主要为接待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及周边地区来灌观摩交流等。

灌南县司法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5 个,参加会议  1200余人次。主要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等会议。

灌南县司法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0 个,组织培训  1800余人次。主要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5.17  万元,比2014年增加 5.97 万元,增长5.4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4.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8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收支决算总表

表2: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收入决算总表

表3: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支出决算总表

表4: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7: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8: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表9: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10: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11:2015年度灌南县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2015灌南县司法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