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招标办2015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公有资金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根据招管会要求,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管理与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公有资金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受理查处有关投诉;统计、汇总和审核全县各单位上报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计划,确定采用的实施方式;审查交易双方和各方代理机构的资格、资质;研究处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招管会汇报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本级共计1家单位。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全年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38宗,交易金额15.94亿元,节约资金781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106宗,采购预算1.6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5亿元,节约资金1798.35万元,节约率10.69%;工程建设项目116宗,预算金额4.72亿元,中标金额4.11亿元,节约资金6018.54万元,节约率12.76%;土地出让项目13宗,成交金额9.54亿元;产权拍卖项目3宗,成交金额58万元。
第二部分 招标办2015年度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招标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表情况说明2015年度收入决算16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7.19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167.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万元)。
招标办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7.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决算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7.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7.19万元。
(1)一般公共决算收入决算167.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上年结转资金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总计167.1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156.27万元,主要用于招投标交易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招标办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7.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决算收入167.19万元,占67%;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招标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67.1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7.19 万元,占 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南县招标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67.1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 万元,增长 0 %。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招标办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167.1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 万元,增长0 %。
灌南县招标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7.1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7.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其中:(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78.74万元。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支出 5.9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2)支出 0.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3)支出 1.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支出 0.0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5.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_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1)支出 0.1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二)城乡社区支出(212)156.28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12)_工程建设管理(2120106)支出 17.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2.城乡社区支出(212)_工程建设管理(2120199)支出 6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3.城乡社区支出(212)_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99)支出 7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三)住房保障支出(221)3.17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221)_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 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灌南县招标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67.1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0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灌南县招标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7.19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招标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7.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0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招标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1 %;公务接待费支出 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苏GGF902 、苏GM0336运行维护,2015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接待评委及加班工作餐。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0 批次, 50 人次。
招标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30 个,参加会议 150 人次。主要为召开招标工作研究会议。
招标办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 个,组织培训 20 人次。主要为培训招标方面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3.4 万元
(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