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科技规划和重要措施;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受政府委托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及县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五)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或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参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灌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共计 1 家单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立即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五)继续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六)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八)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92.39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 131.99 万元,增长50.7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92.3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91.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91.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1.51 万元,增长 50.5 %。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承担项目增加。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4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48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结转到下年。
(二)支出预算总计 392.39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8.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4 万元,增长 53.4 %。主要原因是承担项目增多。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92.3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1.91 万元,占 99.88 %;
上年结转资金 0.48 万元,占 0.12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92.3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94.35 万元,占 75 %;
项目支出 98.04 万元,占 2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2.3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31.99 万元,增长 50.7 %。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指数增加,项目增多。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92.3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99 万元,增长 50.7 %。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指数增加,项目增多。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080301)。支出为 34.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53万元,增长1778 %。主要原因是公务员缴纳养老金。
2. 财政对事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2)。支出为 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16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3.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080303)。支出为 1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25万元,增长51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4. 财政对工伤保险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支出为 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27万元,增长45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5. 财政对工伤保险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5)。支出为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33万元,增长47 %。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
1. 行政运行(2150601)。支出为 206.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9 万元,增长(减少)5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602)。支出为 18.35万元。
3.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50699)。支出为 9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6 万元,增长 53 %。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任务加重,项目增多。
(三)住房保障支出(303)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为 19.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3 万元,增长 41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01.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8.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二)公用经费 3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1.99 万元,增长 50.7 %。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指数增加,项目增多。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94.3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45.7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9.55 万元,比2015年减少 4.05 万元,降低 12.1 %。主要原因是:完善单位各项支出管理。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2.6 %;公务接待费支出 4.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7.4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同比下降2.4%,下降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在日常财务监督监管中注重对预算的业务学习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我局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我局4台执法用车的运行、维修维护、保险等支出;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法任务加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4.2 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聘请专家检查、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新规定。
4.安监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6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日趋复杂,会议增多。
5.安监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5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里培训期数及人次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表11:2016年度县安监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