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按照市消安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制定2016年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工作目标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学校强化认识、认真履职,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加强检查和督导,市教育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家全
副组长:徐向阳
组 员: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各直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处,樊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冬春火灾防控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5837223
四、工作重点
各学校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安全进课堂、进课时、进教材,组织开展好寒假开学前或开学后“消防第一课”、消防家庭作业、消防疏散演练、防火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以《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为依据,各单位重点按以下内容逐一排查:
1、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2、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4、教学楼、宿舍楼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6、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小卖部、宿舍、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7、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9、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
10、电器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11、电器线路有无超负荷现象。
12、电器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
13、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14、是否有为校外单位或个人转供电行为。
15、全校各部门,特别是门卫、值班室、宿舍是否有使用电炉、电暖风、电褥子现象。
16、宿舍是否有专门的宿管人员值班管理,火灾疏散是否有完备的预案。
17、宿舍有无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看书现象,有无宿舍内吸烟现象。
18、火炉或锅炉炉筒室外部分是否与房檐距离过近,穿过屋顶部分是否采取阻燃措施。
19、锅炉房司炉工休息室有无易燃易爆物品,与火源距离是否合适。
20、残余炉渣堆放地点是否远离易燃物品,是否熄灭。
21、对出租房屋是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二)做好消防教育的宣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消防法纪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
2、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火灾施救和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预防火灾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方法和逃生自救本领,努力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损失降到最小程度。配合市消安委,组织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积极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
3、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主渠道作用,利用学生这一纽带,把消防教育向家庭、向社区延伸,在他人受到教育的同时,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自我教育。
4、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
1、各地各学校及时安排召开会议,传达冬春防火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冬春防火工作。
2、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广播、板报、标语、校信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安全防火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
1、各学校立即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本地区所属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冬春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逃生演练情况。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直属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看基础材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好冬春防火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要立即召开班子和各层面的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落实自查和宣传工作。
2、落实包保,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办法。要切实建立火灾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和单位主要领导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尤其是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师生安全。
3、认真自查,坚决整改。各学校要对校园内的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部位实施地毯式拉网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在本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把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迅速采取坚决果断、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供保障。
4、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方案下发后,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对认识不清、行动迟缓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或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
5、各地各学校要按时向市教育局安稳处报送相关材料。2016年12月起,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教育系统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连云港市教育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教育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