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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6-00400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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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园舍设备1.幼儿园(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以及影响采光的范围内设置幼儿园(班),并创设绿化、美化、儿童化的活动环境。2.幼儿园(班)应独立设置,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3…

江苏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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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舍设备

1.幼儿园(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以及影响采光的范围内设置幼儿园(班),并创设绿化、美化、儿童化的活动环境。

2.幼儿园(班)应独立设置,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幼儿园(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4.班班有活动室。活动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使用面积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

5.有与幼儿园(班)规模相适应的室外活动场地,其中共用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生均3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生均1平方米,同时应配备必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活动设施。

6.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橱、茶杯箱、毛巾架,有保证幼儿游戏和教育活动的玩具(人均不少于3件)和图书(人均不少于5本),有必备的教具(积木、积塑和自制玩具)和教育设备(班班有三机一幕、风琴或钢琴等)。以及保证幼儿教育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7.有值班室、晨检室、保健室(橱)、教职工办公室、教职工厕所等服务用房;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消毒柜;有配套的室内多功能活动室。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家长接待室等。

二、人员配备

8.幼儿园(班)应当配备园长、教师、保健人员、保育人员和后勤人员。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幼儿园16—17;寄宿制幼儿园平均14—15。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幼儿园(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10.园长应符合《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

11.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幼儿教育专业培训,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12.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

13.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保育职业培训。

14.幼儿园(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班)工作。

三、办园经费

15.幼儿园(班)的经费由主办者负责筹措。主办者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扩建、添置必要设备设施、为教师提供保障等稳定的经费来源。 16.幼儿园(班)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招生和编班

17.幼儿园(班)招收三周岁以上至入小学前的幼儿。

18.幼儿在入园(班)之前,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19.编班人数: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20.幼儿园原则上按年龄分班,混合班按年龄分组。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不得与小学生复式编班。

五、园务管理

21.幼儿园(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22.幼儿园(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或负责人在主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幼儿园(班)的工作。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民主决议。幼儿园应为幼儿的发展提供安定的环境,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或辞退园长和教师。

23.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4.幼儿园幼儿的膳食经费必须建立专门帐户,严禁克扣幼儿伙食,收支平衡,并定期向家长公开帐目。幼儿园幼儿的膳食制作和用膳必须与工作人员分开。

2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6.建立工作人员和幼儿名册,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