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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67/2016-0002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6-11-10
文号: 灌农开〔2016〕4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批复灌南县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批复灌南县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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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灌 南 县 财 政 局

灌农开201643


关于批复灌南县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三口镇、新集镇人民政府:

我县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已获批准。根据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连农开201661号、连财农发201613号)精神,现就本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批复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投资计划、具体措施及效益指标。灌南县2016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共2个,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财政投资225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4302户,人口1.85万人。其中:三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1万亩,总投资1500万元(财政投资1500万元),涉及前圩村、长兴村、三口村、三合村4个行政村;新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季圩片)治理面积0.5万亩,总投资750万元(财政投资750万元),项目区涉及季圩村、梨园村2个行政村;具体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及预期效益详见附件1-5。

二、建设目标。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配套水利、农业、林业、科技各项措施,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通过项目扶持把规划的片区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工作,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公示制、施工单位准入制和监理工作考核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财政资金安排的土方工程建设应纳入项目土建工程范围,实行招标管理,由专业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土方工程量核算需项目乡镇、监理单位签字,并与项目工程一并纳入审计范围。项目计划一经批复,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图和工程定点定位表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相关规定报批手续;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要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批项目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将于2017年12月底前结束本批项目验收工作。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办法》(苏财农发〔2011〕84号、苏农开〔2011〕80号)执行财政报账,强化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对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灌南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合指挥部的通知(灌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且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

1、灌南县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

2、灌南县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效益表

3、灌南县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定点定位表

4、灌南县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计划表

5、灌南县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指标表

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