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6〕24号
关于成立灌南县新安镇扶贫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快发展脱贫奔小康进程,更好地为新安镇“十三·五”期间低收入户脱贫工作顺利开展,有力地为新安镇五年内低收入户实现全部脱贫,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新安镇扶贫工作站”。
站 长:焦敏
副站长:金孝峰
成 员:刘一玲 王云
地点:设在灌南县新安镇农经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脱贫奔小康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