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灌 南 县 财 政 局
灌农开〔2015〕 22 号 签发人:濮文之
关于下达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的通知
李集乡、百禄镇、田楼镇、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我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已获批准。根据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及资金的通知》(连农开[2015]21号、连财农发[2015]3号)精神,现就本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及资金批复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投资计划、具体措施及效益指标。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共5个,项目总投资3945万元(财政投资3900万元,自筹45万元),直接受益农户12463户,人口5.21万人。其中:李集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1万亩,总投资1313万元(财政投资1300万元,自筹13万元),涉及合兴、万圩、中心3个村;百禄镇宋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0.5万亩,总投资658万元(财政投资650万元,自筹8万元),项目区位于百禄镇百禄村、宋庄村、杨塘村、沿塘村、杨桥村5个行政村;田楼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0.5万亩,总投资658万元(财政投资650万元,自筹8万元),项目区位于大莽牛、小海、二庄等3个行政村;堆沟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0.5万亩,总投资658万元(财政投资650万元,自筹8万元),涉及小塔、许圩、浦三3个村;百禄镇屈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0.5万亩,总投资658万元(财政投资650万元,自筹8万元),项目区位于百禄镇屈东、屈西、周沟、高港4个行政村。具体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及预期效益详见附件1-5。
二、建设目标。要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配套水利、农业、林业、科技各项措施,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通过项目扶持把规划的片区建成“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通畅、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定点定位表和规划图,不得擅自调整项目,项目规划布局或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需严格履行调整手续,由县级管理部门根据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工程招标、审计节余资金要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批项目要求于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报账,具体报账办法按县财政要求执行。自筹资金要及时足额配套到位,要在不突破本地“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绝对额标准前提下,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和要求,引导和鼓励受益主体筹资投劳;对农民投工投劳要规范入账,做好核算,项目投劳、建设管理和农民筹资投劳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和农民群众进行公示,建立、完善自筹资金台账资料。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
1、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基本情况表
2、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效益表
3、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定点定位表
4、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计划表
5、灌南县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指标
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