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
为加强全县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明确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以及养殖企业(户)的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县开展兽药饲料监督告知和承诺工作。各乡镇所向辖区内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发送告知书,重点告知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等;向各养殖企业(户)发送告知书,重点告知产品采购要求、使用风险及安全隐患等;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及养殖企业(户)与所在地监管部门签订承诺书,重点承诺守法生产、守信经营和科学养殖、安全用药等内容。
现将告知书和承诺书印发给你们,告知书和承诺书各一式二份,告知方和承诺方各保留一份,承诺书和回执带回存档,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请各乡镇所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卞明媚;电话:0518-83260017。
特此通知。
附件:1.告知书回执
2.灌南县兽药饲料经营、养殖企业汇总表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4月7日
附件1
告知书回执
序号 | 告知书名称 | 签收人 | 签收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灌南县兽药饲料经营、养殖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填表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发